洪武年间小神医_第479章 陈松的办法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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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479章 陈松的办法 (第2/3页)

小皇帝,对他又惊又恐。

    ??陈松将考成法做了略微的改变,缓缓的说了出来。

    ??将内阁这个机构隐没了,陈松不能说这个机构。

    ??如果陈松说出内阁的话,那么就有瓜田李下的嫌疑。

    ??“通过控制六科来控制六部,此法甚妙啊!”

    ??朱标的眼睛瞬间大亮,脸上的沉闷一扫而空。

    ??这个办法最关键的地方不是在于内阁,而是在于控制六科和都察院。

    ??只要控制了这两个部门,那么考成法就能够彻底的实施下去,同时通过此法将六部死死地关在笼子里。

    ??皇帝都是权力生物,朱标虽然仁德,可经过朱元璋这么多年的潜移默化,或多或少对集权这件事情也比较热衷。

    ??朱标敏锐的发现,这个办法能更好的集权,而且也能更好的管理官员。

    ??陈松对考成法的变革不止于此,当年督察院的那些御史,不停地参陈松,让陈松头疼了好长时间。

    ??风闻奏事本来是出于好意,可一旦应用于党争之上,那么只会助纣为虐。

    ??而且大部分时间,风闻奏事并没有什么用。

    ??明朝中期之后,这些清流御史们甚至为了博名声,屡屡顶撞皇帝。

    ??不管皇帝做的是对还是错,他们都会顶撞。

    ??如果皇帝能够打他们廷杖,那正中他们下怀。

    ??虽然廷杖很危险,搞不好会有毙命的下场,可一旦活下来,这个不畏权贵,貌似忠谏的名声,将会为他带来大量的收益。

    ??正所谓打蛇打七寸,陈松要从根子上将御史的风闻奏事报销。

    ??“如果想要将此法落实下,那么必须控制六科以及督察院。臣以为,可以将都察院下放,在每个地方,府一级设置都察院分院,用来检察官员。

    ??同时,臣以为,官员要是犯法,应该和普通百姓区别开来。赐予都察院审判官员之权,用以审判和惩处官员。”

    ??明朝的御史制度非常严密,都察院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一百一十人,分管纠察十三布政使司官吏的贪腐渎职和其他违法情事。

    ??监察御史有权直接向皇帝上章弹劾任何朝臣,而且每位御史每年必须举劾两次,否则以怠职论处,轻则调迁,重则罢官免职。

    ??这样一来御史们必须钻山打洞地去找寻官员们的错处,而且不能道听途说,必须写明某事发生在何年何月,有何人作证,御史挟嫌诬告,一经查出罪加三等。

    ??这样的设置本意是好的,可不能长久。永乐年间之后,这些御史们就开始跳了。

    ??尤其是嘉靖年间往后,这些御史们更成了党争的先锋。

    ??所以说,必须要取消掉他们风闻奏事的权利。

    ??“地方上的督察院分部,只有搜集侦查证据的职责,至于缉捕审判之职,只能由朝廷的都察院进行……”

    ??陈松不停的说着,他说的这些糅合了后世的监察制度。

    ??放在这个时代,简直就是破天荒的。

    ??朱标听着陈松所说的这些内容,越听越兴奋。

    ??虽然督察院失去了风闻奏事的权利,但却拥有了审判官员的权利。

    ??而且还将缉捕审判和搜集侦查两个权利分开,双方相互制约,在更大的程度上限制尾大不掉。

    ??朱标听得很明白,如果将这个都察院死死的握在手中,那么就相当于变相的控制了天下所有的官吏。

    ??都察院这个衙门,和锦衣卫不同。

    ??里面的人都是文人出身,按道理来说,屁股和天下的文人应该是一边的。

    ??所以,接受度也要比锦衣卫更高一些。

    ??就算全天下的官员都反对,但督察院里面的那些御史们,恐怕会迫不及待的让朝廷实施这个政策。

    ??风闻奏事的权力,哪里有实权来的爽快?

    ??只要是个人,都喜欢那种手握大权的感觉。

    ??“可以将督察院的所有职责全部写进大明律,用律法来规定衙门的运行!

    ??考成法和都察院以及六科之下,各地的官员不可能这么跳脱。

    ??而且根据考程法,各地的官员所上的奏折,会进入六部先进行处理。这样一来,会大大的提高处理奏折的效率。”陈松最后说道。

    ??陈松来自后世,他更习惯法制。

    ??朱标的思维显然比陈松还有活泛,他很快就想到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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